1.政府采購代理記賬的政治宣傳力度不夠,導致許多小型經濟發展組織和代理記賬,特別是廣大的集團工商戶,彼此差異很大,嚴重缺乏了解和理解。
2.“代理記賬”的政策不是很有效。現階段,對于應該委托代理記賬的小型經濟發展組織和集團工商戶,各方面主要有兩個難點。第一,賬戶要設置而不是被設置是很常見的。第二,上市公司解禁限售股轉讓的指導意見是,很多“委托記賬代理人”沒有正確的額度。這不僅干擾了立法的嚴肅性,還導致了許多其他困難。
3.在代理記賬立法的關系中,董事會的立法威信并沒有得到完全解決,實踐中也存在相當大的爭議。
4.簿記機構的發展潛力尚未實現。代理記賬機構數量大幅增加,但總體數量普遍較大,代理業務范圍不廣。能提供單位會計、稅務準備、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財務登記年檢、稅務討論等委托新媒體會計公共服務的機構非常少。
5.記賬機構的設立不規范。記賬機構必須有三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執照的專職從業人員,記賬業務負責人必須具有律師以上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職稱。但是,在具體實施中,有非常多的記賬機構不符合這一明確要求。
6.簿記機構內部調查。在具體實施中,許多上市公司取消限售股轉讓指導意見的會計處理非常普遍,內部管理模式不完善。即使制定了一些會計機構的內部管理模式,也會嚴格執行。
7.代理記賬機構的律師資格總體質量并不悲觀。會計各方面還是有很多不規范的地方。在某些會計未能按照授權制度進行的基礎上,所代表的公司未能按照《勞動法》規定提供合法的社會保障和合法的慈善機構也很常見。該機構編制的國際會計調查報告只有基本的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的細節沒有按照制度規定的要求提供。
8.這是代理記賬業務的國際標準恐慌。在票價的國際標準上,每個記賬機構都有一個小的優勢,有些記賬機構甚至通過高價在惡意市場上競爭,有些記賬機構自己的經營收入審計不規范,隱瞞收入的現象也很普遍。
關于代理記賬,我就說這么多。代理記賬對中小企業幫助很大。但是要注意的是,選擇代理記賬公司一定要慎重。只有選擇合適的代理記賬,中小企業才會走得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