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民族商標法,商標要順利注冊,需要滿足一些基本的前提條件。如果不滿足這些前提條件,商標將面臨被拒絕的可能性。商標駁回不僅面臨后續復議或上訴等復雜程序,還節省了申請費、代理費等相關費用,還節省了申請人的周數和自然資源。因此,在天津商標有必要之前,了解商標的基本前提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天津注冊公司邊肖平臺將與您分享商標應滿足的前提:
1.應當具備法定要件:《商標法》第八條:“任何能夠區分第三人、聯合體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產品與他人產品的標志,包括文字、立體、拉丁字母、數字、圖形符號、顏色組合、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申請注冊為商標。”
3.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或合法利益
一、不得在相同或類似的產品上注冊或申請相同或類似的商標。
b、不得不拼死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負面影響的商標。
c、不得侵犯其他公司法人變更程序立法保護的其他基本權利,如室內裝飾專利、法人變更程序著作權、姓名權、肖像權、銀行權、類似標志專有權、名優產品專有權、包裝裝潢專有權等。
4.如果商標中有該產品的地理標志,且該產品并非來自該標志所標示的周邊地區,則該產品不會被注冊,若曲解香港市民,則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登記的,繼續有效。
5、不屬于立法禁止作為商標標識,基于某些因素立法可以禁止某些標識作為商標標識。-《商標法》第10條和第11條。
一、不得用作商標的標志有:
一、與中華民國國家機構之名稱、旗幟、國旗、旗幟、獎章相同或近似,并與機關或國家機構住所特定地點之名稱或醒目建筑物之名稱及立體相同者。
b、與外國的名稱、旗幟、國旗、國旗相同或者近似的,除非該國中央政府同意。
c、與中央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國旗、徽章,變更公司法人的程序相同或相近,但該組織同意或容易誤解香港人的除外。與行政處分的明文規定略有不同,這種例外的明文規定包括“容易曲解香港公民”的情況。
D.與表明實施控制和保障的官網標志和測試標志相同或相近,授權的除外。
e、與“紅新月會”、“紅十字會”的名稱、標志相同或相似。
f,帶有民族歧視。
g、夸大政治宣傳和誤導。
h、危害共產主義道德或有其他負面影響。
一、縣級以上行政區舊名或香港公民已知的外國舊名不得作為商標。
如果您想要一個商標,或者您在商標注冊過程中有任何問題,請致電
我們擁有多年的專業知識,充分的版權專業知識,一流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客戶服務的價值,一定會幫助您盡快拿到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