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實施商標戰略,加強自主品牌建設,促進優質發展,推動我縣企業積極爭創知名商標,提升我縣企業市場競爭力,沛縣縣委宣傳部、 沛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沛縣廣播電視媒體中心聯合舉辦首屆“農村商業銀行杯”沛縣好商標評選推廣活動,評選出2018年人民群眾最喜愛、最信任的沛縣商標
一、評選范圍
沛縣行政區劃內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擁有并使用的所有注冊
商標均可參選。
二。基本條件
(1)參加評審的商標必須是行政區劃內的商標,并符合公告和評選條件。應該是社會廣泛知曉,群眾喜聞樂見,知名度和美譽度高的;
(2)參賽商標應具備以下要素:一、商標名稱;二是商標認定;三是商標權人(企業應注明全稱和聯系人);
(3)參評企業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遵守公開、公平、平等競爭的原則,依法經營,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近年來未發生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等嚴重違法經營活動,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4)參評企業實行標準化管理,建立完善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商標所指產品在全市同類產品或服務中質量穩定可靠,售后服務優秀;
(5)近幾年參與商標指定商品的產量、銷售額、稅額、市場份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在全市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銷售區域較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評選
(1)商標有爭議的;
(2)商標所有人被調查或被告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3)商標持有人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三。評選辦法
第一階段公示征集(333,545,4月25日,5月25日)
主辦方、縣級傳統媒體、網絡媒體發布活動信息,活動正式啟動。在全縣廣泛宣傳首屆“沛縣好商標”評選活動的目的和意義,動員符合參賽條件的企業積極報名參賽。《沛縣日報》,《沛縣發布》,同步收集候選名單
集中第二階段投票(——5年5月26日,5月31日)
,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選,并在《沛縣日報》,《沛縣發布》上公布初選入圍者的商標和文字簡介。大眾通過互聯網對宣傳范圍內的商標進行投票。
第三階段評審統計(6月1日333,546,25)
根據公眾投票結果,結合各候選商標實際情況及評審組意見,2018年評選出“沛縣好商標”。
第四階段成績公布及深入宣傳(6月26日——7、25)
公布評選結果,主辦單位頒發榮譽證書。組織縣內外媒體深入發掘商標價值,講述沛縣自主品牌
4的故事。評選方式
本次評選采用部門推薦和自我推薦方式
參賽商標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參與評選
(1)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協會、市場監督管理分支機構將符合評選標準的企業名單發送至@163.com郵箱,或書面上報縣市場監督局進行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咨詢電話:
(2)符合評選標準的自薦商標可以 style=" font-size : 16px;"注冊(沛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并填寫《沛縣首屆“沛縣好商標”參評申報表》,發送dejsshagsj@163.com,或以書面形式報縣市場監管局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行政中心西樓305室)。